《安全工機具管理規定》講解了加強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以及確保工器具的產品質量與安全使用的重要性。文件從總則開始強調其目的依據,并明確了適用于公司內部科室、站、所等單位的相關條款。隨后針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備標準進行規定,并提出最低數量的概念以便于實際操作和管控。在購置與發放方面,《規定》詳述了申請審批流程、損壞更換手續及新增工具所需的多級簽字程序,同時對合格證或標志的重要性作出提示以規避風險。管理部分重點規范了使用和保管責任人的設置要求,如存放條件必須具備良好通風干燥環境,絕緣工具不可混存,且按不同類別進行明確標識編號管理。此外,定期周期性試驗及其結果標簽張貼、臺賬設立等具體細節均有體現,強調嚴禁違規借用并淘汰不合格工具。最后,在使用環節說明了攜帶防護措施與禁用未測試合格工具的具體情況。
《安全工機具管理規定》適用于電力行業的各類科室、站點及作業部門,尤其是涉及高壓作業或電氣設備維護工作的單位可依此執行。此文件也可作為參考,應用于類似需要嚴格安全管理的其他行業領域中的工器具管理制度建設中。通過遵守該規定,各單位能夠更好地保障一線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防止意外傷害,提高整體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