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辦法》講解了責任范圍、管理規定以及相關的處罰措施,以保證礦山內各類機械設備的安全、高效運轉及維護工作。該辦法針對不同區域內的電氣設備,對各個負責部門的工作內容進行了明確的分工:掘進工區負責使用維護從風電閉鎖開關到里面的電纜、電器機械等;采煤工區涵蓋從更換鋼絲繩運輸到負責相應電纜、電鉆及面機軌巷設備的操作管理與維護;而機電工區職責在于保障井下變電所向移動變電站及其高壓側設施正常運作和檢修任務。此外,機電工區還需負責非指定部分設備及相關電纜的小修及維護改造工作。關于管理規定,《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辦法》則明確了所有機電設備應完好無損,保持正確位置,清潔衛生;強調各開關上懸掛狀態指示牌,并確保各種保護裝置靈活可用不超限使用。還規定煤電鉆漏電、過載保護每班次專人進行檢測以及記錄;其他特定設備需按規定頻率檢查和記錄存檔。為加強落實,《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辦法》制定了嚴格的懲罰規則。一旦發現設備不完好或是安裝不當等情況會有罰款50到2000元不等;若保護裝置被擅自改動或損壞、未遵守設備的及時回收流程同樣會被追責罰款;未能提交完整匯報者也將會面臨相應金額的經濟處罰。
《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辦法》適用于從事煤礦生產相關行業的工作人員,包括機電技術人員、掘進工人、煤炭挖掘與運輸相關人員以及其他參與礦區電氣系統操作及維護人員。旨在確保上述崗位的從業人員遵循統一的安全和操作標準,通過合理分配各自職責來提升整個礦場內機械設備運行的安全性與穩定度。該文件不僅為企業管理層提供了一套可行性的機電設備管理和監督檢查框架,同時也為現場作業員的具體實踐提供了詳盡指導,從而最大限度減少因疏忽造成的人身傷害風險及資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