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架空乘人車司機在安全責任方面的重要性及具體要求。作為第一責任人,司機對本崗位的安全負主要責任,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參與培訓持證上崗等基本要求之外。嚴格遵循交接班制度也是職責的一部分,包括了解并落實當班任務,“兩堅持”(堅守崗位,堅持八小時作業)和“三好四會”,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狀態和安全運行成為工作準則之一。同時指出在啟動車輛前要進行細致檢查,不僅涵蓋機械與電氣部件的全面檢測,還要特別關注制動系統相關如制動閘瓦、油量,還有鋼絲繩的安全性等問題。而操作時必須留意設備關鍵部位,像監測制動器運作狀態,檢查越位保護裝置以及測速傳感器的工作情況,并及時調整緊固螺母來防止因振動等原因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對于運行中的設備要強化巡查機制,在遇到不正常狀況下應果斷采取措施停車,保障人員生命財產不受威脅,結束當天的任務時要規范關閉所有電源設施,并清理工作場地保持環境整潔有序。
《架空乘人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井企業或具有同類高空運載系統的行業領域,為架空乘人車的駕駛員們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指引。此文件明確了這些工作人員在其工作崗位上的權利與義務,并通過一系列明確且具體的規定確保每位司機都能清楚地知道如何預防安全事故,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與安全。對于那些涉及到高空運輸設備操作的企業,該責任制不僅是員工行為規范的基礎,同時也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構建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支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