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場所管理規定》講解了要害場所范圍和管理細則,具體涉及多個重要環節。該文描述了機電要害場所涵蓋地面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及各類關鍵設施如絞車房等,并規定相關人員進入須登記,明確外來人員訪問要求及其限制人數、禁止非必要時刻入場等情況。文中指出要害場所設備施工前需經過審批并落實技術措施,強調事故狀態下值班員的處理規范包括匯報和保護現場,并且提及未經許可嚴禁對設備及技術數據攝影或抄錄。同時提出值班人員需要熟悉業務并遵守規章防止意外發生,明確規定了禁帶與場所不相關的物品以確保場所安全,并且要求建立健全各類管理制度和牌板上墻進行規范化管理,同時要保存詳盡記錄本并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備。
《要害場所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地面與井下要害場所相關管理工作,其主要針對這些區域內的機電設備運行安全管理、出入人員控制以及應急處理等方面提供了詳細指引。涉及到的企業部門包括礦管理層、機電科室、保衛科以及各關鍵設施的值守人員,也間接為上級領導及參觀學習單位提供準入流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