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高管安全職責》講解了汽機專業高層管理人員所肩負的廣泛而關鍵的安全管理義務,涵蓋了多個重要方面以確保在汽輪機領域工作的安全性。該文件指出,汽機高管承擔著作為專業技術責任人的角色,在范圍內負責技術管理和相關規程制度的實施,尤其是關注于日常檢查“兩票三制”與“三講一落實”的執行效果。文件詳細說明了汽機高管依據年度計劃設定具體措施以達到預定的安全目標,并逐層落實責任機制來保障實現。同時闡述了他們要指導和監督一線員工遵從安全條例,以及對潛在風險進行透明化告知;強調參與防事故措施編制過程中的作用,確保各類計劃準確無誤并能高效推行。針對事故發生后的處理,《汽機高管安全職責》明確了需要主持相關事故分析會議的任務,并要求嚴格依照四不放過原則操作,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防范措施未確定前不放過、職工未接受教訓及負責人未處理不放過。此外,它還規定每月參與或發起內部討論,提出改進意見以應對外部威脅;保持與其他專業組織或承包商之間的良好合作,共同維護工作區域內的安全性,特別是針對外包隊伍的工作流程給予支持或批評;并且要定期回顧已完成的工作單據內容,以便更好地識別未來的優化方向;推動全行業的標準建設與更新,并致力于提高團隊的專業知識與應對緊急狀況的能力。
《汽機高管安全職責》適用于電力企業內從事汽輪機操作與維護的管理層級,尤其是那些擔任高級工程師或主管職位的技術專家。該指導方針旨在為這些人提供詳細的行動指南,使其明確如何有效履行自己在促進安全生產方面不可推卸的責任,保證自身及所屬團隊在一個受控環境中運行,從而減少因意外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風險。適用范圍不僅限于公司自有員工還包括所有關聯方,例如外部供應商和服務提供商。它同樣有益于希望借鑒先進管理經驗的同類機構管理者,幫助他們在自己的崗位上構建一套系統化的安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