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工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崗位職工所承擔的各項安全職責。崗位職工包括所有生產、技術等各崗位人員,甚至包含實習和代培人員。該文檔明確了此類職工要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以及本崗位操作規程,并有權對現有的安全措施提出優化意見以更好地貼合實際作業環境需求。崗位職工應當接受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仔細確認環境與設備設施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認真遵循自保、互保、聯保的規定來實現自身與其他人的安全保障,確保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的“三不傷害”。其還規定這些職工需要定期檢查并維護本崗位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以及工作區域內各類防護設施,確保其功能完善有效,并且在發現任何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時立刻匯報同時采取臨時性措施加以控制防止意外發生。此外要求職工積極參與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培訓從而熟練掌握自身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常識,持續提升自身的安全生產技術水平并且強化對于突發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應對處理能力。如遇到意外事故發生時在確保自身以及其他人員的安全狀況下盡可能地救助受傷者以及保護好財物,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減少財產損害規模,還需及時把事故發生狀況告知上級領導,嚴格保護好事發第一現場配合調查。
《崗位職工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各個涉及具體生產運營工作的行業領域之中。無論是制造業中的生產組裝流水線上的員工,還是建筑業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員,亦或是能源業中負責操作各類生產設備的技術員,所有處于一線作業崗位、涉及生產操作以及相關技術服務的職工都應嚴格依據此文件內容履行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這對于保障企業的整體運營安全,降低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