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鋼廠原材料和廢鋼安全規定》講解了煉鋼廠在處理散狀材料及廢鋼時的具體安全要求,強調各類操作的安全性和規范性。對于入爐散狀材料,《標題》描述了應依據材料特性選擇貯存方法,并保證物料干燥。針對采用有軌運輸的情況,要求軌道外部距料堆需保持至少1.5米的安全距離。具有爆炸或自燃風險的特殊物料,比如CaC2粉劑、鎂粉等則必須貯存在密閉環境內,甚至必要情況下用氮氣防護。地下料倉也需加設受料口格柵板保障安全性。文件特別對可能帶來額外安全隱患如放射性的廢鋼作出禁止入廠的規定,對普通社會廢鋼提出預分選、去除有害物等處理方式;明確要求根據來源、形狀、成分來區分存放各種廢鋼且規定了料堆限高等細節。為了應對惡劣天氣影響配料作業,在設置上強調了部分場所須帶有遮擋以維持工作的連續性,同時確保廢鋼坑和運輸軌道周邊設計合理并配套安全設施,并針對火車線和起重機的運作制定嚴格協調機制以確保人員安全及流程順暢。該文還詳細地規定了廢鋼裝卸現場需要有警示信號,為地面和起重機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反應時間與空間。
《煉鋼廠原材料和廢鋼安全規定》適用于所有參與煉鋼廠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原料采購供應以及具體執行相關作業活動(如裝卸車皮貨物、現場調配指揮車輛、負責設備操作等)的人員或部門。不僅包括一線直接與原料接觸的操作工人們,還涉及倉儲管理員、物流調度員甚至是更高層級制定政策和規程的企業領導。特別是從事原材料收儲和加工準備環節的企業尤為適用,因為這里涉及到眾多不同類別物質的安全控制問題,準確把握該安全規定的每項細則可以大大提升整個企業生產流程中的安全性水平,從而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