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火災報警系統管理制度》講解了自動火災報警系統的運行規范、值班人員職責和應急處理流程等關鍵內容。制度說明凡安裝有自動火災報警控制柜的崗位,要求必須保證有人持續值班,并且嚴禁擅自停用設備確保其處于隨時可用的狀態。對于擁有該設備的崗位上的工作人員,需要熟練掌握“操作提示”,正確對火災報警設備進行各種操作與運行管理任務。值班員被規定需全神貫注地監控報警系統的狀態,在接收到報警時,必須保持鎮定態度,快速定位到報警的具體區域,依據“區域對照表”迅速到達出事現場加以核查,如確認存在危險狀況則應即刻聯系相關責任人和專業救援隊伍,例如向消防隊求助,同時還須采取有效的初步救援措施抑制險情。在面臨錯誤警報或者異常情況下,要能夠馬上通知負責維護和技術支持的企業完成后續檢查修復工作。
《自動火災報警系統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安裝并使用自動火災報警系統的單位或場所,包括但不限于工業生產區、商業建筑、辦公寫字樓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火災隱患并已經配備此類報警設施的人流密集區域。無論是哪一類型的機構或者單位,只要涉及到此設備的應用,均能以此管理制度為指導方針用于培訓一線值守人員,以確保當值者明確自身責任,熟知各項操作程序,在應對突發事件時做出準確判斷和恰當處置,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