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安全防火管理規定》講解了乙炔這種危險化學品在存放和搬運過程中的防火安全管理要求。規定描述了對存放場所的具體規范,包含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以應對高溫,并避免陽光直接曝曬的環境設定。電器方面需具備防爆功能,并且配置了干粉與二氧化碳滅火器作為消防器材保障但禁止采用四氯化碳進行滅火作業。對于存儲細節的規定指出,存放空間不能混放其他任何物品,尤其是氯氣、氧氣以及其他易燃物這些具有潛在反應性的物質嚴禁共處。明確說明了乙炔瓶正確的放置方式為豎立并確保穩定無傾倒風險,以防止因不當放置引發的安全隱患。文件指出了存放地點應遠離一切可能引發火災或火花散發點至少10米以上距離的要求以及需要設置顯眼“嚴禁煙火”警告標識的規定。在關于乙炔瓶搬運環節,文件也詳細強調要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掉落風險,要求保證氣瓶密封性和完整性,并定期檢查相關安全設施的有效性來防范泄露等危險情況。
《乙炔安全防火管理規定》適用于涉及乙炔儲存、搬運及操作的企業和機構,主要涵蓋化工、制造業中那些以乙炔為主要原材料或工具輔助用氣的企業車間,例如鋼鐵冶煉、機械加工等領域內的生產單元;同樣,也適用于一些專門從事氣體銷售的商業公司或倉庫,在這類場合下,嚴格執行上述安全防火標準有助于顯著降低由于乙炔使用不當而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