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防火檢查制度》講解了微型消防站的防火檢查工作職責和流程。該制度明確了防火檢查人員由站內隊長和隊員擔任,并規定每月至少要對區域內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通過這一制度強化轄區消防隱患的排查力度。隊長負責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狀況及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詳細檢查,確保不遺漏任何可能存在風險的問題。防火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當及時糾正發現的違章行為,并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當遇到無法解決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避免問題進一步惡化。另外,若發現初起火災情況需要立即報警并在可控范圍內及時撲救。為保證所有檢查活動有據可查,檢查工作需要填寫詳細的檢查記錄且由相關人員簽名確認。此外對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相關整改提示,并告知對應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微型消防站防火檢查制度》適用于具有微型消防站設置條件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公共場所等范圍。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地、歷史文化保護單位等相關領域,這些場所存在較大的潛在火災風險,通過該制度的實施,能夠明確各層級人員的職責與任務分工,從而更好地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微型消防站在日常消防工作中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