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項目工長、施工員消防責任制》講解了項目工長和施工員在消防保衛工作中的職責范圍及具體落實措施。該文件明確了項目工長需認真執行上級的消防保衛和安全生產規定,尤其要對管轄班組,包括外包隊伍,承擔消防保衛的直接領導責任。文件描述了嚴格執行消防保衛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的內容,指出應結合生產任務特點對班組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強調經常性檢查現場與作業中是否存在違章行為,并進行即時整改。文件提到項目工長需要對所轄班組的作業環境及其設備消防安全狀況加以關注,在特殊或重點部位施工時,需嚴格監督人員和設備符合消防要求并確保措施落地執行。此外,文件規定要定期組織班組學習消防制度,并且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來自安全部門或者人員的安全監督并解決潛在問題。文件還特別指出當新材料、新工藝或新技術引入工程中時,應對其進行安全培訓以保證應用正確,遇到問題則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另外,針對火災、失竊等事故,要做到保護現場及時上報。
《施工現場項目工長、施工員消防責任制》適用于建筑行業施工現場項目工長和施工員這類管理人員,主要涉及建筑工程中的消防與安保領域。其內容能夠幫助明確建筑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的具體消防安保責任,并促進其依照規范執行各項任務,確保建筑工地整體消防保衛水平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