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系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講解了火災隱患的識別、處理和預防機制。該制度指出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做到發現即消除。若遇可即時改正的問題,如違章用火用電現象、確保安全出口與疏散通道暢通且相應標識完備、消防設施位置及完整性檢查、重要部位人員值守情況及其他相關事項,均要求當場解決。如果無法立即整改,則需經過特定流程:由消防安全責任部門開具整改通知書給對應的責任人或管理部門,并由被檢查部門負責人制定限期措施以確保隱患消除。隱患未除時要落實防范措施來保障安全。整改工作完成之后,負責部門或者人員應該把整改情況上報至消防管理歸口部門申請復查;復查通過后,經消防安全責任人確認簽名后留檔記錄。同時強調,針對來自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整改的火災隱患,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并向相關部門提出復查請求。
《生化系火災隱患整改制度》適用于具有潛在火災風險的實驗室及相關工作區域,尤其是在生化學科中涉及到的各類化學品、高溫高壓設備以及需要嚴格遵守電氣使用規范的場景下工作的人群。此文檔旨在為高等院校中的科研機構或者涉及生化研究的行業企業等,在應對內部或外部提出的火災安全隱患方面提供明確指引,以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以及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