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倉庫防火安全制度》講解了確保危險品倉儲安全的重要規則與操作流程。該制度禁止危險品庫出現煙火和火種,強調對不同性質的危險品應進行分類存放,避免互相產生化學反應,同時要求具有相抵觸性質或者需要不同滅火方式處理的物品分區存儲防止混放。為了保證存貨準確性并加強管控力度,規定了嚴格賬目管理和出入庫領用程序,以實現庫存賬實相符。還特別注明危險品庫應指定專人管理且限制無關人員進入,采用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增強安全保障性,并配套使用防爆設備保障電氣安全性。針對庫房結構提出門窗鎖完好無損的要求,以及離開前切斷電源的操作規范;對于保管員資質有著嚴格標準,包括經過考核、持有合格證、具備專業知識如了解消防知識、倉儲技術、掌握危化品特性以及能正確運用滅火器等內容。
《危險品倉庫防火安全制度》適用于存在危險化學品儲存需求的相關企業和機構。它主要覆蓋化工企業、制藥工廠等從事化學品類研發、生產和使用的單位。此外,也包括任何有危險物品臨時或長期儲存功能的場所如物流倉庫等。此規章制度旨在通過一系列嚴格的規定確保所有可能涉及到危險物質存放的環境達到必要的防火、防災及安全運行標準,為上述單位內的危險貨物提供了從管理人員要求到設施防護全方位的安全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