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講解了鄉鎮地區在防火安全管理上的基本職責及工作任務。該文章列舉了防火安全委員會需要貫徹的九項主要任務。這些任務覆蓋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監督各部門落實逐級責任制、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以及進行季節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明確了防火安全公約的制定與推行、火災隱患整改督促等內容。文中還指出要特別關注農業收獲季節、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間以及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并適時組織相關宣傳和檢查活動。此外,該職責文件還涉及對先進消防管理經驗總結推廣、安排全年消防安全計劃及總結表彰先進集體與個人,以及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應對火情等具體內容,最后提出嚴防火災事故以及對于責任缺失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規定。
《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適用于鄉鎮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各部門負責人、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等相關基層管理單位及其負責人,還包括消防宣傳和教育工作人員。此范圍內的人員通過閱讀該內容能更明確自己在消防管理中的責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另外,義務或專職消防隊伍也可從中了解建立依據及任務背景,適用于農村、林區以及城市近郊等區域的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場景,幫助確保上述區域內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免受火災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