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森林防火制度》講解了嚴格遵守國家森林法以及地方性相關法規,包括山西省森林防火條例、鄉鎮府規定等,對進入工地人員車輛進行嚴格登記檢查。施工現場內要求嚴格監管,對于有煙、違章操作等情況實行嚴肅追責處理,并強調依法治火的原則。制度明確開工前應按防火要求配置消防設備設施,焊接作業須遵循安全距離規范和“十不燒”規定,施工現場用火及用電均要嚴格執行審批和技術安全規范以防電氣火災。文件還指出,當發生火災時需正確報警并組織力量積極救火,項目部也注重內部教育提高工人警惕性并建立定期防火安檢制度消除隱患;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依照情節給予處罰,直至刑事責任。
《項目部森林防火制度》適用于存在森林防火區域內的建設工程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項目中涉及森林區域作業的企業和工作人員,比如建筑工人、現場管理人員及來訪的車輛與臨時入場人員。該制度為所有在項目部所轄范圍內可能影響到林區森林消防安全的相關行業人員提供了行動指南,以確保其知曉森林防護的重要性及相關措施,保障森林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