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規定》講解了公司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消防工作方針的目的與意義,并明確此規定適用于全公司范圍。該規定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企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法規作為標準依據。文件確立了消防組織機構設置,強調安全管理部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常設機構的重要性。規定還具體闡述消防安全責任的分層管理機制:消防安全責任人需要執行多項重要任務,包括保障符合消防法規、提供經費及組織保障、監督隱患整改和制定滅火預案等;而消防安全管理員則負責日常消防管理、設備維護、知識宣傳以及擬定資金投入方案。崗位員工被要求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強化對火災隱患的管理以及熟悉崗位上的消防器材使用。對于涉及租賃或承包的情況,合同中需明確規定防火責任人的角色與義務,施工單位在建設過程中需承擔消防職責,屬地單位履行監管職能。此外,規定詳細列舉了防火檢查的標準與內容,如檢查用火用電違章情況、疏散通道狀態、消防設施完好度等,并提出了倉庫區域特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例如物資分類儲存、限制移動式照明燈的使用和嚴禁煙火。
《消防管理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企業及相關部門,特別適合作為制造業企業、倉庫運營者和任何有火災隱患區域的安全生產指導依據。無論是高層管理決策者、各崗位普通員工,還是第三方合作方中的相關工作人員都能從中了解自身在消防管理工作中的具體職責與操作要求。文件尤其對倉儲管理部門有重要價值,因為它提供了針對庫區防火的具體措施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