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防火安全職責》講解了在施工工程項目中,項目管理人員需要承擔的各項防火安全責任。文件明確了項目經理須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領導作用,包括組織和指揮時遵守相關消防法規,落實分級防火責任制;將消防工作貫穿施工全過程,執行詳細的消防保衛方案;確保施工現場臨時建筑搭建滿足防火標準,在搭建前通過消防部門審批;定期舉行防火教育課程與檢查活動,針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當無法迅速整改則設置應急安全對策并報告上級拒絕違章作業要求;負責引導義務消防隊伍,并開展相應培訓與活動;遭遇火災第一時間調度資源救援,并向高層通報情況保護事故現場參與調查。通過上述規定保障工程建設期間所有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
《項目經理防火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以及具有相似管理職責的相關人士或團隊。這一文檔主要面向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領域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它為上述行業中涉及現場施工監督管理的管理人員提供明確指引,幫助他們在工作中更好地防范消防安全風險,提高項目的整體安全性,同時確保符合國家和地區的消防法規及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