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設施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公司內部消防安全而制定的全面管理系統,明確該規定的目的是保障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在公司的完好有效,通過一系列措施來提升整體防火水平。它詳細列出適用于公司各個部分的一整套管理和維護責任劃分規則。對于管理職責部分,文檔具體分配任務給生產單位與智能管理單位如車間各生產單位需建立健全自身范圍內的消防設施管理臺賬,并明確定責人對所轄區域消防設施負責日常點檢及故障及時報告與處理,以保證設施無故障。人力資源部則被賦予更宏觀協調作用,建立并監管全公司消防總賬,定制標識,主導維保檢測工作以及配置更新過期或失靈的滅火裝置。此規定還明確了自動消防系統的標準維護準則,包括禁止隨意挪動破壞消防設備,確保配置的合理性整潔度及有效性,并且針對新建消防系統強調建設質量和交接程序中應包括培訓員工熟悉操作流程和技術指導文件,最后引入考核評價機制,促使各單位自我審視改善其消防管理體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所有設備均處于備用良好狀態,對違反管理要求的行為制定了嚴肅追責措施。
《消防設備設施管理規定》適用于具備消防設備設施的工業公司內部各部門。該規定覆蓋生產車間、辦公室以及任何涉及消防設備設施的區域,特別適用于負責安全管理、設備維護以及人力資源的相關工作人員。從高層管理者至一線操作人員,每個層級都有相應責任去理解和遵循這一規定的要求,從而實現全公司上下統一標準,共同推進消防安全建設,有效防止和減少因設施問題引發的重大火災事故發生,保護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