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講解了港口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港區根據國家相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設置了與之配套完善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強調這些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易于取用之處,周圍不得有妨礙其使用或取用的物品雜物堆放。針對區域內所有的消防器材管理,文件特別指出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操作,職責涉及檢查、維修、保養等多個方面,確保所有消防設施完好并可隨時投入使用,禁止非法占用或不合理使用行為。另外,《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對消防關鍵設施例如水池、消防栓、滅火器等需要經常進行功能性檢查也進行了明確要求,確保這些設施保持良好狀態,具備備用完善性。最后提到,為保障緊急情況時車輛能夠快速抵達火災地點以及內部人員可以安全疏散,港區內的消防車道及建筑之間的主要通行路徑必須時刻暢通,不得因堆放物品阻礙其通行性。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適用于所有包含消防設備在內的港區企業及其相關負責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倉儲物流企業、運輸公司以及其他與港口作業有關聯的機構或部門。本規定對于提升港區內各類企業自身安全管理標準、預防和控制潛在的火險隱患有著重要意義,旨在指導上述各單位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消防設備維護體系,有效保證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