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從分類存放、環境設置到具體操作的一系列規范。該制度規定這些危險物品應嚴格依照其性質進行分類存放,每一存放區須設有明顯的標志以便于區分和辨認,并配套完備的消防設施如足夠的水源和滅火器材,確保良好通風與隔熱,以防范意外引發的火災。文件強調,在危險品倉庫環境中,僅安裝符合防爆要求的電器照明設備是必要的選擇,同時對人員行為提出明確限制:作業人員不能穿著帶釘鞋和化纖衣物,以免產生火花或靜電;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針對氧氣瓶等特定危險品,則有更加細致的要求,比如保持氧氣瓶、乙炔氣瓶遠離油類污染,確保瓶蓋牢固旋緊且氣瓶需套設防震圈,乙炔氣瓶絕對不可橫放滾動。此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還提到關于化學危險品的存儲條件,禁止露天或潮濕腐蝕環境下放置易燃易爆品。裝卸這類貨物時需要輕拿輕放,以保障安全性。最后對于雷雨季節點的安全防護措施同樣做出安排——設立避雷防靜電裝置,并定期進行維護檢查,相關人員必須熟悉所有存放物品燃燒特性和應對方法,遵守相關的火電使用規章制度和程序。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及使用環節的企業和個人。這包括化工企業內部的物料倉儲管理人員、參與危險貨物裝卸工作的工人、安全監管團隊,還有涉及此類產品銷售業務的企業員工。同時,在建筑工地、科研實驗室中若存在上述危險物品的應用場景,則相應施工人員、實驗室技術人員也需要遵循此規定,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率,保證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