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油庫的防火安全關鍵事項,確保油庫作業的安全。油庫建筑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進行建設,確保物理建筑具有基本的安全防護功能,從根源上防止火災風險的出現。對于庫區外圍十五公尺范圍內進行嚴格的火源管控,禁止在此區域內吸煙或使用明火行為,并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提醒人員注意火源安全問題,避免外部火源引入引發災禍。定期且及時地開展油桶狀況檢查,針對油桶可能存在的漏油問題予以高度關注和處理措施實施,發現有積油現象也要及時進行清除操作,減少潛在可燃物積累的可能性。強調油庫內工具使用的限制性要求,不允許采用能產生火花的開啟工具來降低因不當工具產生的火花引發燃燒事故的概率。照明和電器設備選用方面有著明確規定,即所有的此類設施都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標準,從而確保電氣設備運作不會成為引火因素。規定中指出油庫必須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滅火器材,包括但不僅限于不同類型的滅火器、消防栓等設備,在火災初發之時可以迅速組織有效撲救行動,控制住火勢發展態勢。
《油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涉及油庫建設和管理的所有單位與部門,包括從事油庫建造工程的設計公司、施工企業等;還涵蓋所有負責運營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的石油運輸企業以及相關倉儲企業內部人員。無論從新建還是改建擴建過程來看都需要遵照該規定要求執行,為實現油庫的安全運行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