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規定》講解了加強船舶修理過程安全的必要措施,詳細描述了如何防止船舶修理期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該文件明確了針對不同場景與具體作業類型的防護手段,并通過一系列細致的規定確保消防安全措施到位且被嚴格執行。為實現這一目標,《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規定》定義了一些關鍵概念,例如危險因素、特種作業和熱工作業。它強調了船廠和船方簽訂消防環保協議的重要性,規定了在施工前必須準備的安全資料清單,確保對所有可能存在危險的地方進行充分識別。同時,本文件指出,在執行特定高風險作業之前,如熱工操作,必須獲得動火許可證。為了有效監督現場工作情況,《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提出由指定人員對安全防火狀況進行日常檢查,并要求保持足夠的通風設施和通信手段隨時待命,以防不測。此外,對于緊急情況下的響應機制也有明確說明,要求船員熟悉報警流程和滅火方法,以及確保必要的疏散通道和應急指示清晰可見。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規定》適用于國內從事修造船行業的企業和相關機構。特別針對那些涉及油輪、液化氣運輸船以及其他載有潛在可燃或易爆貨物船只的專業維修基地。它同樣覆蓋了從初步接觸客戶到實際進入修整工序之間的一系列準備活動,不僅限于直接參與建造過程的工作人員,還包括負責項目協調管理和后勤保障的人士。這些規定的出臺是為了規范所有相關人員的行為,保證他們在整個船舶維護和改造過程中能夠遵循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將火災爆炸的風險降至最低限度,從而確保人身財產安全不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