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講解了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行管理和儲存的規范要求。文件闡述了這類物品應當存放在專用庫房,而且要配備適當的消防器材,確保倉庫管理人員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才能上崗作業。該制度描述了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嚴格分類并按照不同化學性質分開存放的具體辦法,尤其當它們滅火方法有所不同時必須分庫存放以避免發生不可控風險。文本強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需要檢驗部門檢查,并在出庫入倉時進行準確登記以便于后期監管和管理流程規范化。文件還列明了倉庫中堆存物品的要求包括占地面積、垛與垛之間距離、與其他建筑結構的間隔以及通道寬度等方面的尺寸限制以保障安全通道無阻。對于此類危險物品的操作和訪問也進行了明確規定指出需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除此之外,該文檔還指出了對于容易產生火爆炸隱患的場所應該依照現行消防標準實施防范措施并且定期維護保養相關設施設備。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適用于從事生產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企業單位;涉及倉儲運輸這類物質的相關物流服務企業;化工產業以及其他工業領域可能涉及到易燃易爆材料處理環節的專業人員及安全負責人等。本制度不僅為確保企業生產運營中的安全性提供依據和支持,同時也是各行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的規定,用來有效預防和控制由于違規行為所造成的災難性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