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規定》講解了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基本準則。這些準則旨在確保各單位在管理此類物品時遵循嚴格的消防和安全規范,預防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文件強調設立專用庫房并配備相應設施的重要性,要求由具備消防安全資格的倉管人員執行管理任務,并通過定崗、定人等方式保障操作規范;不同化學性質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需要分庫存放,保證其儲存環境符合安全標準并且有清晰警示標識。為加強控制,《規定》指出必須設立出入庫登記機制,嚴格檢驗程序以防止存在隱患的產品入庫,并對存放量進行限制。同時詳細列出一系列操作規程,涵蓋儲存取用環節的安全措施,例如嚴禁無關人士進入倉庫、避免使用可能產生火花的工具等。在電氣設備方面,提出要滿足防爆需求并防止火源接觸這些區域;對于乙炔瓶與氧氣瓶,《規定》特別說明了存放方式及應急處置方法如直立存放、遮陽保護,以及針對燃燒事故采取關閉氣門或滅火手段的具體操作,強調了物資供應部門存放特定氣體的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使用的行業領域,具體而言涵蓋了化工制造企業、能源開采加工單位、物流倉儲中心等場合。無論是大型工廠內還是小型工作場地中的相關物品管理,都應嚴格執行這份規定的各項條款,從基礎設施配置到工作人員行為準則均需遵循上述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爆炸風險并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此外,任何參與上述物品生產流轉環節的從業人員都需要熟悉掌握此份文件內容并貫徹執行,特別是那些直接負責物品搬運存儲工作的基層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