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堆場防火安全制度》講解了如何通過規范裝卸作業、及時清理可燃物、管理明火作業等方式降低火災風險,并明確了責任分配及具體執行措施。該制度描述了原木堆場中采用汽車與火車對接的裝卸方式,以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隱患的發生,同時強調了貨主需及時將原木下站,避免堆場超負荷存放。針對堆場滅火設備配備和管理的問題,《原木堆場防火安全制度》明確提出了應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在堆場內清除樹皮、雜草等易燃垃圾的要求也被特別指出,以確保周邊區域清潔與安全。為了控制人為火源,禁止任何人員現場吸煙的行為被寫入規定,尤其對外單位隨車人員的行為進行約束。此外,在禁止堆放區域內的明火維修行為的前提下,特殊情況下的明火維修作業也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手段,并由專門人員全程負責。
《原木堆場防火安全制度》適用于從事原木儲存及裝卸作業的企業或單位,尤其是鐵路貨運站及類似涉及大型木材堆場作業的行業領域。文件內容可以指導一線操作人員包括司機長在內的防火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外來運輸工作人員。這些群體可以通過此文檔了解相關防火要求和規范,從而共同落實堆場的安全管理和預防火災的具體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