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倉防火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煤礦的防火安全,特別針對煤礦安全規程2016第246條而制定的具體規定。該制度要求煤倉使用不燃材料建設和安裝特定類型的照明設施,并嚴禁在其周圍二十米范圍內的明火取暖及垃圾堆放等行為。為了更好地監控和預防可能出現的火災風險,在煤倉關鍵位置裝設了甲烷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用于實時監測各種潛在風險因素,一旦出現異常需要馬上處理。同時確保消防管路和器材隨時可用是該制度的重點內容,不僅設置了三通閥門以及覆蓋廣泛的耐高壓軟管以應對緊急情況下的滅火需求,還專門設立了防火器材存放點,并對消防設備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制度明確了原煤倉儲存標準,尤其是停廠期間必須保持原煤倉至少三分之一滿,不得排空通氣,并且每個工作班都有專人負責檢查巡視整個煤倉的情況并做好記錄。在地面煤倉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須預先編制詳細的安全技術方案來避免因施工造成的火災風險。
《煤倉防火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行業內的所有涉及到煤倉建設和維護的相關人員和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煤礦生產企業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技術工人等。這份文件對于從事煤炭開采和儲存行業的工作者來說具有指導意義,能幫助他們了解如何有效預防和控制煤礦企業煤倉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從設計到操作層面給予具體指示,確保相關人員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這一制度不僅強調了對設備的要求,例如照明設施、監控系統與消防器材的標準配備和管理方式,同時也關注人員的行為規范,在操作環節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這些措施旨在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的可能性,并在意外事件中提供快速有效的反應策略,以保護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及公司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