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場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講解了如何規范火災隱患的報告和整改程序。該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遵循“誰主管,誰整改”的原則,并明確了一系列詳細的整改流程。如果火災隱患是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指出,則接到隱患通知書后,由管理處提交給主管領導確認并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需在完成后將結果反饋至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而內部檢查發現的問題,則由具體負責人簽收整改通知單,指派專人負責并落實整改措施,在完成后將結果匯報至管理處等待檢驗。此制度也強調,各部門必須糾正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并確保對無法自行解決的重大隱患及時上報,同時采取臨時性防范措施以保障未整改期間的安全。此外,制度還規定,任何關于此制度的官方解釋權利歸屬本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某市場火災隱患整改制度》適用于各類型的商業市場及其內設運營機構,特別關注消防安全管理和有責任處理安全隱患的部門和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部門、日常運營管理人員及所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場所安全的商戶與員工等,用作他們了解如何響應和整改火災隱患的有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