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發電廠廠級重點防火部位管理規定》講解了廠級重點防火部位的確定與備案過程,即由各單位提出申請,并經過安監部及相關單位審核再報廠部批準,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公安消防局報備。該文檔描述了嚴格遵守消防法規的重要性,依據公安部“61”號令要求明確防火責任并落實責任人制度,強調了在重點防火區域需懸掛禁火標志牌且禁止人員攜帶火種入內。針對防火區域內動火作業的管理有明確說明,規定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則要遵循動火工作票制度并實施防火措施。還提及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規范要求,以及對臨時建筑搭建距離作出30米的安全限制,并指明特殊工種工作人員培訓上崗的要求。文檔進一步提到為保障防火安全,禁火區域配置足夠消防器材并保持道路暢通,以及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正確處理流程,包括報警撲救到事后保護現場,強調未查清原因之前不得進入或清理現場。
《大唐南京發電廠廠級重點防火部位管理規定》適用于電力生產企業特別是類似于大唐南京發電廠這種具有復雜生產環境和存在較大火災風險的企業。它不僅適用于企業內部各部門如生產部門、安全管理相關部門等員工了解自身職責與防火行為準則,也適用于參與發電廠建設運營的相關合作單位及外來施工隊伍知曉廠區內的防火管理制度以確保施工和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