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庫房消防安全八不準》講解了保障檔案館及庫區安全的具體規定。為確保庫房內紙質檔案和其它文件資料的安全性,《標題》描述了禁止在工作區域吸煙的規定,煙頭易引起紙張、木板等物質燃燒引發火災,從根源上避免隱患的形成。同時,明確強調在辦公與檔案存放區域不得使用高功率電氣設備如電爐或取暖器,這類型電器容易因過載或者短路起火,增加了消防風險指數。對于電線拉接情況,《標題》也提出了要求,擅自改動原有線路會埋下嚴重安全隱患,必須杜絕這種行為發生。為了保證進出人員身份確定性和可控度,規則中注明禁止無相關權限人士入內以減少外來因素干擾,并且嚴禁檔案隨意帶出其指定放置地點,在維護物品完整性的前提條件下也是防范于未然措施之一。另外,消防通道作為生命線,不應被車輛停放或貨物阻塞;在重要場所內避免出現任何可燃危險物品積聚現象是防止事故擴大的必要手段。最后,保護好已設置好的滅火器等消防裝置不被人違規挪動亦是對災害應對能力保持的關鍵。
《檔案庫房消防安全八不準》適用于所有擁有檔案資料管理需求的相關單位與企業部門,比如政府機關的信息儲存中心、各類學校的歷史文書館藏、公共圖書機構特藏室,還有一些私人博物館中的檔案文獻保存庫等對安全標準有著嚴格要求并且存放著大量重要且不可復制的數據信息的地方。這些地方應根據該規定調整日常運營制度并加強員工培訓,確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消防安全的基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