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環境保護制度》講解了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各項內容和要求,旨在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保障員工健康,促進公司經濟發展。該制度詳細規定了環境保護的管理職能分工、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適用于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規范性引用文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XX省環境保護條例》。總則部分強調了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如“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以及“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基本原則部分明確了環保工作的組織架構和責任分配,強調了“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環境保護機構與管理職責部分詳細說明了安全環保科的職責,包括制定環保管理制度、監督環保設施運行、組織建設項目環保預評價和驗收等。
《企業生產環境保護制度》適用于各類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特別適合于需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的企業。該制度不僅適用于企業的日常生產活動,還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環保管理,確保企業在發展的同時,有效控制和減少環境污染,實現經濟利益、社會效益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