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系統與防火門維護管理標準》講解了我省制定這一標準以規范和加強防火卷簾系統與防火門的維護管理工作,從而確保其有效運行的初衷。該文件明確了系統的管理和維護責任歸屬,規定設置在建筑內部的這兩種重要防火分隔設施日常維護由產權或使用單位負責,并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統一管理,且每年需專業企業檢測維護保證功能正常運轉。同時,標準指出系統投入使用前要經過特定準備:操作者應為經專門培訓的專業人士,并需準備好系統竣工圖、相關報告資料、法律文書等材料以及建立檔案。文檔中詳細描述了針對系統及設備的各方面要求,如外觀標識、構成部件材料、箱體性能和運行穩定性等技術規范,尤其對于防火卷簾控制器、火災探測器組、防火門的質量、安裝細節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關于監控顯示方面,《防火卷簾系統與防火門維護管理標準》要求能準確顯示出系統控制器等工作的狀態與動態信息;并具體提到警示標志的設置范圍,包括在關鍵位置地面上噴涂黃色標志線以禁止堆放物。另外還特別說明了對系統持續不間斷的運行要求和不得隨意切換為手動狀態等條款。
《防火卷簾系統與防火門維護管理標準》適用于各行業存在防火安全需求的地方。它主要指導商業綜合體、寫字樓等高層建筑物業管理人員,使其了解自身作為建筑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需要明確各自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此標準為他們提供了具體的防火設備維護保養方案與技術參數指引,以便相關人員據此正確安裝、調試以及定期測試防火卷簾系統與防火門。這對于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至關重要,能夠提高這些公共建筑物抵御火災危害的能力,確保人員疏散順暢、消防設備始終處于可信賴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