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與防爆制度》講解了在生產過程中對于火災和爆炸風險的預防措施以及設備要求,確保生產裝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文檔指出了根據生產、使用化學品的特性和危險等級進行廠房設置、建筑結構安排及電氣設施配置等,要嚴格遵循多項國家規范。文檔還強調,在潛在危險部位配備溫度壓力測量報警設備和自動或手動安全連鎖設備,并設立易燃氣體濃度檢測系統,確保當濃度到達一定閾值時發出警告信號,采取保護措施避免事故。規定中也明確了對于涉及燃燒、分解反應等導致超溫情況需提供相應的防護手段。此外,在輸送管道和生產設備方面提出了具體的防范策略,比如安裝合適的排風設施、阻火器和滅火設施以應對突然狀況,同時為防靜電積累,需控制物料的輸送速度并在工藝管線與儲存設施上添加防二次爆震措施。該文件還涵蓋了水封井切斷閥的安放,確保一旦發生突發狀況能將影響限制到最小,保障公共安全。
《防火與防爆制度》適用于化工產業中的各種類型企業,特別是那些在操作中有高風險的易燃、易爆材料生產或儲存的企業,如石油精煉廠、石化產品制造單位以及其他需要嚴格管理消防與爆炸安全環境下的設施。本規章制度有助于各層級員工理解如何識別工作場所內的火災與爆炸風險并學習適當的管理和緩解措施,它指導工人在日常作業期間實施特定的風險緩解策略,并且適用于從管理層到一線工作人員的所有相關人員,為所有參與危險化學品處理的操作提供明確的安全標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