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發電廠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規定》講解了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61號令精神,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在組織與領導方面,明確指出義務消防隊采取各部門、公司為主的條塊結合模式進行管理;各運行值以該值長為負責人的消防分隊結構成立,并在夜間由當值值長統一指揮;生產現場火警響應則由值班值長組織進行撲救工作;整個義務消防體系隸屬于廠防火委員會指揮下,安監部對業務訓練作出規劃并實施;還規定部門與公司依據人員情況定期做出隊伍調整。對于任務描述中,要求接到火警及時參戰,嚴格貫徹上級指示,執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普及宣傳安全與法規知識等職責。此外,在具體職責上,要求隊員要聽從指揮,遵守紀律,掌握本崗位所需器材的操作保養技能,確保操作過程中的安全性且模范執行各類法規制度以保障火災應急能力。
《大唐南京發電廠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規定》適用于電力行業內類似的大唐南京發電廠這樣的大中型企業或生產制造企業,特別是擁有一定規模生產車間和固定生產場所的場景下。該規定針對企業內部的消防安全需求構建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管理框架,適用于企業的各級領導層、專職安全管理員以及全體一線生產和管理人員,為這些企業和個人提供了明確指導,確保一旦發生火災,可以從容應對,降低損失風險,提高整體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