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風電場消防管理工作的具體分工與職責要求,明確了從防火安全委員會、保衛部門到各個生產班組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承擔的任務。它指出企業需要設立以總經理為主任的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并監督所有涉及企業消防事務的工作。此文件還強調,保衛部門作為主要實施者,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起到核心作用,并對諸如安全監察部門等輔助部門的作用作出說明,同時指出各部門應指定專或兼職防火責任人負責執行具體消防任務,此外企業應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參與整體的消防工作體系。
對于消防管理,《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描述了具體的管理內容和要求:第一,明確禁火區域管理規定,將發電廠房等地方列為禁火區,規定禁區內嚴禁明火作業;第二,針對不同區域建立重點部位的防火責任制,并規定相應預防措施以及消防設施建設標準;第三,詳述動火安全管理流程,依據動火風險程度劃定一級和二級動火范圍,并規定動火作業時需遵循的一系列嚴格審批程序,包括相關人員資質審查和具體審批層級的要求。
《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全國范圍內已投入運營或者處于建設階段的所有類型風電場的企業和個人。尤其適用于從事與風電生產、運維相關工作且涉及高危火災隱患區域操作的人員,例如運行值班員、設備維護工程師和技術支持團隊。同時,該文件也是新入職員工進行入職培訓的安全教育資料之一,旨在使員工充分了解所處工作崗位中存在的消防風險及應對策略,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意識,確保企業內消防安全措施能夠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