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煙氣系統消防安全補充規定》講解了針對發電廠煙氣系統施工、檢修及運行安全的相關規定,旨在有效防止因低溫飽和濕煙氣引起的鋼材腐蝕。在該文件中提到防腐處理過程中使用易燃品可能引發火災問題,強調了嚴格遵守相關要求的必要性,并詳細列舉了各種具體補充措施,涵蓋消防工程設計到實際施工管理的多個方面。如在設備和建筑超過一定高度處設置足夠的消防栓以及有條件情況下配備消防炮;為保障人員逃生需求優化雙通道設計,并增加擋板隔離措施以提高系統安全性;針對吸收塔等區域進行有效的防火改造與防范,同時明確了電纜布設防火標準。還特別強調了原材料堆場和危化品倉庫管理的安全細節及相應操作規程。其中原材料存放應分類規范并在周圍設定警示禁火區,臨時危化品庫搭建要選用不燃材料且完善各項配套裝置。在實際施工階段也給出了詳盡的安全管理和監督辦法,確保各施工現場有可靠的滅火設備并執行嚴格的進出管理。
《發電廠煙氣系統消防安全補充規定》適用于采用預硫化膠板或玻璃鱗片樹脂襯里防腐處理工藝的各類發電廠,特別是在建設、改造或日常維護涉及到的煙氣系統的安裝和檢修環節的企業或機構可以參考使用此規定。具體范圍包括從事燃煤發電機組脫硫吸收塔、涂鱗煙道及相關配套設施設計、制造及運營的所有相關人員。尤其關注那些需要進行大規模化學反應、防腐蝕保護以及存在高溫、高壓風險場所下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需求,同時也適用于負責制定現場安全管理策略的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主管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