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割動火審批制度》講解了焊、割作業中動火審批的不同級別與具體實施規范。該制度描述了一級動火的適用范圍包括禁火區域內,存儲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容器及其輔助設備,受壓容器,危險性較高的登高焊割作業等區域;并闡述一級動火審批流程,需要相關部門行政負責人填寫申請單,生產科召集多方人員到現場擬定安全實施方案,崗位責任人簽名后,交公司領導或上級主管審核批準。對于二級動火審批,《焊、割動火審批制度》提到適用于具有一定危險因素但非禁火區的臨時作業以及小型油箱或桶等容器,規定需由車間負責人組織檢查、確認落實安全措施,并報公司安全保衛部門審批。三級動火審批涉及的是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臨時動火區域,要求提出申請后經過相應工段或安全員簽署意見,最終由所在處或者工段長進行批準。
《焊、割動火審批制度》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在焊接和切割操作時的火災預防管理。這些企業單位可能涉及石油、化工等領域或任何有潛在火災風險且開展焊割作業的機構。制度覆蓋了各級別的動火作業場所審批,從高風險的一級動火如密閉地下室到具有輕微風險的三級動火區域,對不同行業及領域的焊割動火審批操作提供了明確標準和方法指導,從而確保動火作業過程的安全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