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檢查安全制度》講解了商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具體措施與流程。通過設置消防義務組員每日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并上報火情隱患。該文件指出消防義務檢查員須細致負責,在檢查過程中不留死角,徹底排查可能發生火災的隱患。部門領導定期自查并向安全部匯報是必要的舉措。安全部門承擔起每周全面檢查工作,核查防火措施和設備狀態,并準備詳實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和報告。對于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和指導,《防火檢查安全制度》也要求由專門人員負責對接,并妥善處理所提整改問題,以保障商場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續優化改進。同時規定所有隱患都需登記立案后積極跟進整改,必要時采取緊急措施或新技術,確保區域內的防火防災能力處于最佳狀態,從重點部位管理到設施設備更新再到應急準備等環節層層把控風險,此外還要確保消防檔案及各類計劃資料的完備性,并且重視安全總結與培訓工作的推進。
《防火檢查安全制度》適用于大型商業場所及其內部各運營管理部門和崗位員工。包括零售店鋪、倉儲物流中心、餐飲娛樂區等容易出現安全隱患的關鍵位置,旨在明確從一般從業人員至管理層的所有相關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職責分工和行為準則,確保每個參與者了解各自承擔的安全使命與應對策略,在緊急狀態下可以快速響應、協調一致共同維護消費者及工作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