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的檢查制度》講解了火工品儲存與管理過程中的安全檢查體系,明確要求實行三級巡回檢查以確保安全。項目部把民爆倉庫納入重點巡檢范圍,在不同層面執行三種頻度的巡查,以強化安全控制。對于民爆物品的儲存倉庫,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保證整個系統處于有效的監管下;而施工隊專職安全員或是倉庫負責人每周開展檢查工作,內容包括出入庫詳情、堆垛、消防器材完好性以及相關輔助系統如防盜報警及電視監控等方面,并細致記錄。與此同時,保管員需要每日對民爆品的庫存變化、標準堆放、衛生狀況以及溫濕度展開全面審查并做相應記錄,確保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到位。無論哪種層級的檢查結果均要形成完整的檔案記錄,詳細到具體的檢查時間、檢查的內容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等,還指定了整改責任人、整改完成時限以及跟蹤落實整改效果。
《火工品的檢查制度》適用于從事使用或者存儲民爆物品相關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特別是那些擁有專門民爆倉庫用于存放工程用爆破材料的組織。它涵蓋了從高層管理者到一線保管員各崗位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該文件指導上述行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如何根據規定實施周期性的安全管理監督,為相關人員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