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氣站防火管理規定》講解了防火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必須認真執行消防法及公司的相關規定。在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明火作業、吸煙并設置醒目的禁火禁煙標志;并且按照規定,要在管道、設備和建筑上安裝防雷、防靜電接地,每年需檢測兩次以確保安全。針對動火作業的規定指出,因各種情況需要在禁火區內進行動火時,應當事先申請動火作業許可證并通過審批,無證或超出范圍及時間進行的任何動火作業都是被嚴格禁止的。對于動火作業的具體要求包括:要與生產系統可靠隔離,并清除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還需落實好消防措施并有監護人員在現場監督,在操作完成后對現場進行清理確認沒有遺留安全隱患方可離開,安全員要到場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以確保安全。同時在設備區嚴禁存放油脂以及任何容易引起火災的物質,并根據具體情況配置適當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安全。
《加氣站防火管理規定》適用于所有與燃氣相關的行業特別是加氣站這一類場所。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氣加氣站、LPG(液化石油氣)加氣站以及其他涉及此類燃料運輸儲存與零售的相關站點工作人員。這不僅面向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同樣涵蓋施工維修單位和個人等。這些規定為他們提供了一系列詳細的指引來確保日常運營維護工作中始終將防火防爆置于首位,以減少潛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障財產安全和人們生命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