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巡回檢查制度》講解了為確保發、供電設備安全經濟運行,通過規定值班人員對設備進行嚴格和系統的巡視檢查制度。此制度詳細說明值班人中的巡檢任務,涵蓋接班前20分鐘,交班前30分鐘以及班中每2小時一次定期和異常狀況下不定期的巡查,保證能夠隨時掌握設備動態。同時指出巡檢需遵從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并配以適當防護工具,以看聽摸嗅試方法詳盡排查設備情況杜絕走馬觀花式的巡查態度。針對檢查中發現設備異常的情形,則要求值班人員及時處理上報并記錄于日志內,保障信息透明性與責任追蹤。面對設備缺陷問題,制度也給出明確指引:按缺陷具體情況實施切換或應急處理、加強監控增加頻次、預防擴大措施且記錄于缺陷檔案。
《電廠巡回檢查制度》適用于各類火力發電廠及涉及相關電氣設備運維操作的企業和單位,具體適用對象包括電力生產企業的運行值班人員,這不僅限于一線實際操作人員同時也涵蓋了所有到崗進行技術監督和指導管理的行政技術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嚴格按照制度規范執行巡回檢查任務,保障電網穩定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