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高隧道主管與現場值班》講解了蒲林德(隧道主管)與現場值班人員之間的安全生產責任狀,旨在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項目施工的安全可靠。甲方的職責包括負責施工方案、措施、工藝的安全可靠性,監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試驗檢測和測量控制的質量安全,嚴格照圖施工,指導和檢查現場施工的安全措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檢驗,以及檢查安全設施的質量問題。乙方的職責則包括協助項目領導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可靠性,關注施工過程中的生產安全,糾正和報告安全隱患,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以及在事故發生時組織搶險或員工撤離。雙方還設定了明確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包括杜絕發生有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水上交通責任事故、突發環境責任事件和職業病危害責任事故。此外,文件還規定了獎懲措施及考核辦法,明確了責任書的簽署和生效時間。
《杠高隧道主管與現場值班》適用于隧道工程項目中的隧道主管和現場值班人員,特別是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范和操作流程的人員。該責任書不僅為隧道主管和現場值班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和義務,也為項目的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適用于所有涉及隧道施工的工程項目,尤其是那些需要高度關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和安全生產管理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