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試驗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電氣設備及設施從使用前到定期維護整個過程中的具體安全試驗要求和操作頻率。制度指出井下配電室以及各高壓配電點的模擬接地試驗須由機電維運工區每天執行并記錄。對井下帶有過流保護裝置的低壓供電設備,其檢修時需經過機分廠車間的過電流測試。針對供電系統,包括井上下的接地電阻每年在特定時期測定,確保接地安全性。此外,架空線路避雷器也有年度性能檢測及季節性檢查的規定。對于大型設備如主要風機、絞車等,強調了一年一次整體性能測試,并對關鍵部位做探傷實驗,以此保證這些重要設施的技術狀態良好。該制度還列明了入井前后不同類別的電氣設備應遵循的一系列嚴格檢查措施,比如新購入或維修后的電氣設備、高/低壓電纜、高低壓開關及其插件必須通過對應性能測試,并特別指明了一些特定類型設備每日或周期性的檢查標準。
《電氣試驗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中從事與井上井下電力設施有關的所有工作人員,尤其是直接負責電力系統安裝、維修和技術檢驗的技術人員與管理階層。這不僅涵蓋那些日常參與電氣試驗工作的人員,而且適用于制定和執行相關作業標準和操作流程的企業部門管理者。制度也適合參與煤炭開采行業監督、評審的外部安全監管機構,確保每個階段的試驗都有章可循,保障煤礦井上下各類電氣裝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由于電氣事故引發的風險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