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所所長的安全職責》講解了所長在整個安全生產過程中必須承擔的核心安全責任。該文件闡述了作為安全第一負責人,所長對員工安全和健康以及設備運行安全性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文中明確強調了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設定及實現措施,包括采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預控等方法,以及時識別并解決問題。同時提到了標準化作業的重要性和生產現場安全措施的評估標準,確保作業環境符合最高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要求。此外還指明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嚴禁違規操作,倡導從中吸取事故教訓來預防同類事件再發。該文也詳細說明了軍事化管理對于維持秩序與促進安全生產的作用,并規定召開相關會議和進行活動記錄的要求。為確保每個工作細節都得到妥善安排,它強調了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布置工作的監督執行及其重要性,指出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持續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并提倡人人具備現場急救能力。在組織定期檢查、主題活動和支持上級下達的安全指令方面,所長的角色也不可或缺。最后提到需要重視工作場所的工作環境狀況和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的檢查,確保所有隱患能夠被發現并處理,支持安全員盡其職并對安全事故或潛在風險進行有效分析總結與改進。
《供電所所長的安全職責》適用于各級供電機構特別是基層供電站所的主要管理人員,如供電所所長和其他具有相應權限負責本單位日常生產和安全管理任務的人員。本文提供的指導原則和具體措施幫助這些人員全面了解自身在保證員工職業安全、保障電力設施穩定可靠運行方面的關鍵角色與義務。這使得他們能夠在日常運營中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技術標準,在實際工作中防范事故發生,提高團隊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