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標責任書(財務會計)》講解了鹽城利民農化有限公司為了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公司財務副總經理與財務會計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具體內容。該責任書明確了財務會計的安全職責,包括按規定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專款專用,做好本部門現金、賬務的安全管理,參與公司或車間組織的各種安全學習活動,嚴守財務秘密,保管好賬簿和資金,以及在提取資金時提高防范意識。同時,責任書還設定了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如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專款專用率達到100%、事故隱患整改及時率達100%,并規定了考核獎勵的標準。
《安全目標責任書(財務會計)》適用于化工行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在企業中承擔財務管理職責的財務會計。通過明確的安全職責和控制目標,該責任書有助于提升財務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企業在財務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雙重保障。此外,該責任書還可作為其他行業財務管理部門制定類似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參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