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靜電危害十條安全規定》講解了在輸送易燃、易爆介質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流速,并且禁止使用壓縮空氣進行調和、攪拌,以確保介質傳輸過程的安全性。在易燃易爆流體輸送結束后,《規定》指出了需要靜止一定時間才能繼續后續操作的必要性,避免因為未完全消除靜電而產生的危險隱患。文中對進入易燃易爆區的行為進行了明確限制,比如禁止穿可能產生靜電的服裝入內并嚴禁在那里更衣或用化纖織物擦設備。此外,對于存在化纖及粉體靜電的環境強調濕度的重要性,提出將其控制在設定界限來防止危險發生,并指出要定期為設備做靜電接地處理和保證地面材質導電性滿足要求。同時,《規定》闡述了在物料處理如化纖、粉體的運輸與包裝過程中要采取消除或釋放靜電的方法,對容易產生靜電的地方需安設專用的靜電消除器,并針對防靜電裝置建立完善的檢查制度和管理檔案記錄,對新材料的應用同樣要考慮其靜電情況并及時評價,采取有效消除靜電措施。
《預防靜電危害十條安全規定》適用于涉及化工生產領域以及相關物流運輸的企業單位,在這些區域中會頻繁出現因操作易燃易爆材料而導致靜電積聚的情況。它特別適用于油庫管理人員,負責流體儲運的相關工作人員,他們需要掌握如何正確輸送物料并按照規范操作,從而確保在作業時不因為違規引發安全風險;該文也適用于參與新建或改進項目的團隊成員,在規劃初期即考慮進所有潛在的靜電危害因素。任何有可能接觸到高危物品及其生產設備的企業員工都能從中獲得有效的預防靜電措施指導,以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并減少企業經濟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