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有關安裝和管理臨時電氣線路的具體要求與規范內容。該制度描述了在何種情境下需進行臨時線路的申請、如何審批,明確了使用范圍和相關標準。同時,文中提到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或維修的必要性被引接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需填寫申請表并由各級負責人審查后方可架設。文件還詳細闡述了線路敷設的要求,包括必須由專業電工按照相關規定操作、絕緣性能應達標、負荷規格需匹配等技術參數以及安全防護措施,并對架空或沿墻設置時具體高度進行了限定。此外,《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也強調禁止將線路懸掛在潛在風險區域,防止因錯誤設置而引發危險。
《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所屬各分公司、項目部以及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和施工環境內短時間使用的電力布線場合。這些行業領域涉及建筑、機械制造及需要維護檢修活動的企業單位,凡存在380伏特及以下電壓等級且預期使用不超三個月的情況皆需依據此文檔開展管理工作。通過對制度的學習與實踐,能夠有效確保所有相關業務操作都符合內蒙古自治區有關工業民用電氣裝置的標準規范,保障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人員財產安全與高效運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