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故障緊急處理規定》講解了用電設施在發生各類故障時應采取的緊急措施、搶修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對于高壓配電室與線路發生故障的情況,文件指明需報告給站領導,并強調由站、計劃科及車間聯合擬定具體的搶修方案。針對高壓開關掉閘現象,《規定》明確當遇到架空線配出線情況可試行兩次送電,同時對第二次試送的時間間隔提出了一分鐘的要求;若是變壓器、電容器或全電纜線路出現開關掉閘情形,則禁止試送,必須待故障成因查明且排除后再行送電工作。低壓配電室中如果因為故障或是超負荷致使空開跳閘,要求于正常工作時間須由兩人以上實施檢查與合閘作業,在非工作時段則可指派一人巡視并完成空開合閘任務。在低壓相關配電設備故障搶修環節里,在氣候狀況適宜和工作環境允許的情況下,無論是工作時間內還是非工作時間均應及時啟動搶修機制,只要人力和技術條件具備。不過,《規定》指出當面臨夜間時間段、室外惡劣天氣(比如大風雷電暴雨雪等)或人員安全技術措施不達標這幾種狀況,一般是禁止搶修活動的,若確實需要進行搶修,務必獲得車間和站點審批。對于緊急搶修任務,《用電故障緊急處理規定》允許不需要填寫工作票但要確立現場的負責人、監護人還有操作人的信息,清晰定義任務類型與時長等要素,要求所有參與人員都要清楚可能發生的危險狀況以及相對應的安全防范手段,在大型作業時更應該強化安全教育。
《用電故障緊急處理規定》適用于包含但不限于工廠、企業的供配電系統的維護管理。此文檔面向所有涉及到電力設施運維的相關行業,包括制造業中的機械加工廠、電子廠等生產用電大戶,也適合電力公司本身對于供電網絡中各層級變電站和輸電線路維護人員的作業指導。該規定的各項細則不僅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了處理用電故障緊急事務的標準依據,還確保各類規模的企業單位能夠在合法合理的規定下高效有序地展開搶修工作,保障生產安全穩定運行的同時降低由于電氣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