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站設備驗收投運制度》講解了在新、擴建及改造后的變電站一、二次設備接入電網之前的全面驗收標準和流程。該文指出,所有待投入系統的變電設施,在修試后必須通過合格驗收并完善相應手續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文件明確驗收的法律依據是按照相關部門頒布的技術標準來進行,并特別提到,驗收發現任何問題應及時上報調度或運行管理部門處理,確保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同時強調驗收人員需為后續使用中的設備負責。對于修試工作結束的情況,要求修試人員詳細記錄情況及其是否具備投入運行條件的結論。在檢查無誤后,雙方需對修試設備共同執行終驗步驟。關于投產或是檢修的關鍵節點,文檔說明這些由電力部門或站站長統籌安排驗收。對于開關、閘刀等檢修后的部件,《變電站設備驗收投運制度》規定了詳細的檢查要點,包括繼保裝置的端子、壓板狀態核查和臨時接線、接地線清理等內容。此外,還對驗收不合格情況下準予特例投入運行的批準層級進行了說明。最后針對設備實際投入運行之前的具體準備工作做出要求,從編號標識設立到電氣連接可靠性驗證、再到備品備件移交以及盤柜安裝質量把控,涵蓋廣泛。
《變電站設備驗收投運制度》適用于從事電網建設和維護的各類機構,包括國家電網下屬各級別的供電局、發電公司、地方獨立的輸變電站、民營或外資投資建設的配電企業,以及相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技術服務供應商。本制度指導涉及變電設施建設的所有參與者如何確保新建、擴改建工程達到安全運營所需的標準與程序規范,保證每個環節都能得到嚴謹細致的質量控制。無論是初次投運還是后期檢修完畢準備再次使用的項目,都應嚴格遵守這些指南。這對于提高整個電網體系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