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計劃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講解了規劃計劃管理部門應承擔的多方面安全責任,明確部門編制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時需結合安全生產規定進行調整,保障規劃與安全要求協調一致。《規劃計劃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描述了前期規劃設計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等相關規定執行,保證項目的可靠性與穩定性。該文檔提及編制方案時,必須將職業安全健康措施以及“兩措”計劃內容作為必要環節,并強調在基建工程中遵循“三同時”原則,確保項目安全實施。《規劃計劃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還說明組織規劃、計劃審查需要考慮生產運行部門的反饋意見,設備選擇上符合安全要求及相關管理規定,以降低風險隱患。另外,文件提到針對電力生產中暴露出的問題,管理部門應組織研究并督促整改落實相關措施。文檔指出規劃計劃管理部門要參與安全工作會議與檢查活動,加入重特大事故調查分析工作之中。
《規劃計劃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適用于從事電力行業規劃計劃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尤其是電網公司或發電企業中的規劃人員、項目經理等角色,同時也可擴展到建筑行業基建規劃者以及各類需要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安全管理負責人,為他們提供明確的安全責任指引,幫助他們構建更加健全完善的工作流程和規范框架。這對于提升企業的綜合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踐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