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所副所長的崗位職責》講解了副所長在協助所長執行技術管理和培訓工作中的具體責任與任務。該文檔指出副所長主要承擔運行技術管理職責,需監督規章制度的執行,并負責編寫現場運行規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應急預案,根據實際情況完成現場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同時,在技術資料管理方面,其負責確保設備臺賬和圖標的準確性并規定相關記錄及報表的填寫要求。此外,還承擔著本所技術人員的培訓計劃制定和技術考核等任務,參與復雜停電送電的操作準備與監護,負責解決現場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以及組織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對于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的有效實施負有督導之責。同樣地,還需督促檢修計劃執行到位,關注設備缺陷,進行可靠性分析統計,保證數據分析結果得以妥善保存。最終還要配合所長處理交辦的各種工作。
《某所副所長的崗位職責》適用于具備一定電力工程背景或者工業生產管理經驗的專業人士。特別是那些擔任或有意從事電力研究所副所長職位的技術管理人員。這類人應擁有扎實的技術基礎與較強的管理能力,熟悉行業標準與規范,在實際工作中能夠有效地領導團隊落實規章制度,保障生產的平穩有序開展,提高技術人員素質,以確保單位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該職責描述也為希望進入該行業的求職者提供了明確的方向指引。